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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一、产品特色
  二、投保规定
  三、保险利益
  四、投保示例
一、产品特色

人身意外高保障——5倍于保费的意外身故和全残保障。

意外医疗可报销——保险额度内100%报销意外门诊及住院等医疗费用,每年次数不限,累计最高
         可达6万元!

重大疾病中意保——给付保费30%、最高6万元的重疾保障金(选择10年期缴保费的,若不幸罹患重
         疾,以后每年可豁免部分保费);

平安健康本利还——在获得保障的同时、一次性缴保费的可获得10%的回报,分10年缴保费的可获
         得5%的回报,真正做到保本、保利、保障的全面结合!

二、投保规定

投保人=被保险人:18周岁—55周岁

缴费方式: 十年期缴或一次性缴付

保障期间:10年

投保规则:本保险按份销售,每份保险的保险费为1000元。

最低与最高投保份数及保费规定

缴费方式

最低投保

最高投保

份数

保费

份数

保费

十年期缴付

1份/年

1000元/年

100份/年

10万元/年

一次性缴付

10份

1万元

1000份

100万元*

* 超过30万元,须填写大额保险费问卷。

三、保险利益

保险责任

保险金额

(十年期缴付)

(一次性缴付)

意外身故/全残

5000×份数×已缴费年期

5000×份数

意外医疗补偿

100×份数×已缴费年期(注1)

100×份数(注1)

重大疾病(20种)(注3)

300×份数×已缴费年期(注2)

300×份数(注2)

非意外身故/全残

1000×份数×已缴费年期

1000×份数

满期金

1050×份数×已缴费年期

1100×份数


注:1、每次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药费用开支,按实际医药费用补偿,但不超过其保障金额, 保险
    期间内的累计支付以6万元为限;

  2、合同生效一年后,若不幸罹患重大疾病,可获得等值于保障金额的赔偿,最高以6万元为
    限。

  3、保险利益中所指20种重大疾病如下:

  癌症(恶性肿瘤)  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力   急性心肌梗塞  中风
  慢性肾功能衰竭   重要器官移植手术    慢性肺部疾病  失明
  丧失听力      心瓣膜置换或修补手术  严重烧伤    瘫痪
  帕金森氏病     主动脉外科手术     颅内肿瘤    脑炎
  肌营养不良症    暴发性肝炎       严重脑损伤   严重老年性痴呆

四、投保示例

  钱先生,今年45岁,正处于事业的高峰期和家庭责任的重担期,考虑到自己身体的实际状况、医疗费用和对家人的责任,他决定为自己购买一份保障。通过咨询和对市场的了解,最后,钱先生选择了既符合自己重疾、意外门诊及住院等全面保障需求,又能现金增值的理财产品——中意的“保家利”。

中意专业理财规划师提供了以下两份理财计划供他选择:
计划一:钱先生每年购买20份,即每年缴费2万元,共计10年;
其缴费与保障利益如下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:元

保险利益

保险金额(元)

第1保单年度

第2保单年度

第3保单年度

第4保单年度

第5保单年度

第6保单年度

第7保单年度

第8保单年度

第9保单年度

第10保单年度

保费

2万

2万

2万

2万

2万

2万

2万

2万

2万

2万

意外身故/全残

10万

20万

30万

40万

50万

60万

70万

80万

90万

100万

意外医疗补偿

每次最高 0.2万

每次最高 0.4万

每次最高 0.6万

每次最高 0.8万

每次

最高 1万

每次

最高1.2 万

每次

最高1.4 万

每次

最高1.6 万

每次

最高1.8 万

每次最

高2万

重大疾病(20种)

1.2 万

1.8 万

2.4万

3万

3.6万

4.2万

4.8万

5.4万

6万

非意外身故/全残

2万

4万

6万

8万

10万

16万

14万

16万

18万

20万

满期金

第10个保单周年日:21万(满期金为累缴保费的105%)


  假设钱先生45岁时购买本产品,48岁时(第三保险单年度)不幸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一种重疾,则:
  1.钱先生可获得1.8万元的重疾保险金赔付,其后继续享有意外身故/全残、意外医疗补偿、非
    意外身故/全残和满期金等保险利益,并每年减免部分保费(360元);
  2.满期时返还21万元,10年内钱先生共缴保费197,480元,满期金达到本金的106.3%。

本计划的最大特色:
重疾赔付后,每年可减少部分保费,并且其他各项保障继续有效,满期金仍以原保费计算!

计划二:钱先生一次性购买200份,即缴纳20万元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单位:元

保险责任

保险金额(元)

意外身故/全残

100万

意外医疗补偿

每次最高2万,累计不超过6万

重大疾病(20种)

6万

非意外身故/全残

20万

满期金

22万


本计划的最大特色:

10年内钱先生可始终享有高额全面的保障,并且在满期时,除拿回20万元本金外,还额外有2万元利息, 达到已缴保费的110%!

注明:本内容仅做参考,详细内容以保险合同为准。